2022年以来,矿业开始回暖,在矿业开发利用过程中,仍然存在不规范现象。多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坚持法治为先、问题导向、综合治理,在持续推进相关政策改革、保障矿业正常运行的同时,有效提升矿业用地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2022年对于矿业的新政策不多,但每一条都对矿业发展有重要的导向意义,小编盘点最重要的十大矿业政策!
一、尾矿库国家频出新要求
3月,2022年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1号)同时废止。根据《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尾矿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污染担责的原则,产生、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尾矿的单位,以及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尾矿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对产生尾矿的单位和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实施控股管理的公司集团,应当加强对其下属公司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其履行尾矿污染防治主体责任。9月2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对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修订后的《规定》在人员配备、资质要求、库址选择、回采、闭库安全等方面有了新要求。
二、矿业权证照应用迈入电子时代
4月,经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同意,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对于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电子证照标准的函》,发布新修订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采矿许可证》国家标准,为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电子证照进一步推进应用提供了基本遵循。
三、时隔8年矿业权评估师考试重启
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和《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明确国家设立矿业权评估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并作出相关规定要求。7月1日,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发布《2022年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通告》,新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发布后的首次全国考试于10月下旬举行,这是自2014年注册矿业权师考试取消之后的首次考试。矿业权评估师考试的恢复,对于弥补矿业权评估从业人员数量,和满足资本市场矿业权评估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四、两部门发布《“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规划》
7月,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规划》,旨在进一步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综合治理效能,实现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
五、地质碳汇受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可
7月,《对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079号(资源环境类322号)提案答复的函》发布,两会对于高度重视地质碳汇作用的提案受到全国委员会的回复!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是一项持续未来几十年的长期战略。近两年来,受双碳战略的影响,所有与降低碳排放有关的产业得到高速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新能源发电行业(风电、光伏、核电、水电)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相应的原材料领域锂钴镍稀土等板块市值也出现狂飙。与此同时,碳汇领域的发展因技术的原因还略显滞后。地质碳汇是所有碳汇技术方法最有潜力的领域之一,未来可能产生数万亿的价值。令人欣喜的是,地质碳汇技术得到了全国两会的关注,并受到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认可。未来,地质碳汇或将成为地质行业颠覆式发展的一项重要助推力。
六、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7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经应急管理部同意,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一〔2017〕98号)同时废止。从条目上看,新的《判定标准》共有64条具体规定,相较原《判定标准(试行)》的48条规定多了16条。从篇幅上看,新《判定标准》共4500多字,相较原《判定标准(试行)》的1600多字要求更为细致严格,几乎每一个条目下都有若干小条目,更便于政府部门和矿业公司准确判定、及时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从内容上看,《判定标准》明确了尾矿库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包括库区或者尾矿坝上存在未按设计进行开采、挖掘、爆破等危及尾矿库安全的活动,坝体的平均外坡比或者堆积子坝的外坡比陡于设计坡比,坝体高度超过设计总坝高或者尾矿库超过设计库容贮存尾矿等情形。
七、42项非金属矿类技术拟入选新技术
8月,自然资源部公示《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2022版)》,共遴选317项技术拟向社会公告推广其中:勘查类37项,油气类39项,煤炭类50项,黑色金属类30项,有色金属类65项,稀有及贵金属类20项,化工矿产类31项,非金属类42项(涉及石墨、萤石、石英砂、高岭土、珍珠岩、砂石等),放射性矿产类3项。油气类涵盖了油气勘查技术、高效开采技术、综合利用技术、绿色低碳技术、数字智能化技术五个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煤炭类涵盖了高效开采技术、高效选矿技术、综合利用技术、绿色低碳技术四个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黑色金属类、化工矿产类涵盖了高效开采技术、高效选矿技术、综合利用技术、数字智能化技术四个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有色金属类、稀有及贵金属类、非金属类涵盖了高效开采技术、高效选矿技术、综合利用技术、绿色低碳技术、数字智能化技术五个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
自然资源部此次对《目录》进行更新,提供了涵盖各类矿产、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多方面的先进技术,为矿山公司采用先进技术、提升矿产资源利用率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依据。建议广大矿山公司能够充分利用政府提供的技术支撑,积极地应用先进技术工艺或装备,进行生产工艺改造升级,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有效提高公司的生产效能和资源利用效率。
八、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10月,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同原来的三个办法相比,《办法》的四大亮点值得关注:一是压减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等级和类别;二是下放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权限;三是优化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服务;四是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将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纳入地质勘查活动范畴,统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情况和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情况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了资质单位配合监管义务,要求资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公示从业活动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未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业务等违法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二十大后首个矿产规划发布
10月,《辽宁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获自然资源部批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已印发各地各部门实施。《规划》对辽宁省“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作出全面部署,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辽宁省“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值得注意的是,本规划是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勉励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以及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后发布的首个矿产规划,对其他省份矿产资源规划的拟定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此《规划》中重点提及菱镁行业目前存在菱镁矿面临规模化集约化开采程度不高、资源优势未形成效益优势、矿产勘查开发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等诸多问题。为推进菱镁矿高质量开发利用要严格控制矿山开采规模。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禁止既有露天矿山平面扩大范围,具备转为地下开采条件的转为地下开采;强化供给总量控制。对菱镁矿资源按市场需求实行供给总量控制、分级管控。每年根据菱镁资源市场需求情况,结合各地区开采规模、绿色矿山建设、生态恢复、安全生产等因素,确定供给总量控制指标;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需要推进矿产资源管理领域创新,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推动矿证办理手续“多审合一”改革。加强矿业权设置、矿区生态修复源头管控,强化矿业权出让、勘查、审批、开发和保护全流程监管,着力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
十、对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
11月,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对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对一直以来采矿用地所面临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本次印发的《通知》充分考虑了采矿用地的特殊性和矿产资源开发客观规律,推动建立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等一系列措施,拓宽了采矿用地的保障途径,从规划布局、复垦修复、用地管理以及监管实施全链条为采矿用地作出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