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紫金矿业公司全资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与&濒诲辩耻辞;9.21&谤诲辩耻辞;事件中达垌村五宗构筑物倒塌损害责任案件原告达成调解,合计赔偿上述五宗案件的原告318.31万元,另承担诉讼费用2.54万元。
2010年9月21日,信宜紫金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漫坝决口,造成当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地政府及受灾人员以信宜紫金等涉案单位为被告提起诉讼。公司表示,媒体报道中涉及公司对信宜紫金&濒诲辩耻辞;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谤诲辩耻辞;和&濒诲辩耻辞;信宜紫金公司财产不能独立股东财产&谤诲辩耻辞;等涉及&濒诲辩耻辞;法人人格否认&谤诲辩耻辞;的问题,公司及信宜紫金将在后续案件的审理中依法据理提出抗辩。同时将就后续案件所涉及的信宜市石花地水电站质量及溃坝的原因再次依法申请司法鉴定,以厘清事实,明确责任。